日前,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目前暫不考慮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調整,相關議題也并未在中央經(jīng)濟工作會議上討論。(12月14日《重慶時報》)
事實上,個人所得稅作為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稅種,更多承擔的是調節(jié)社會財富、減少貧富差距、實現(xiàn)社會公平的職能。理想的個人所得稅應當是,讓富人多交稅,以補窮人之不足,而普通工薪階層則無需繳納。
可事實是,當前普通工薪階層成為納稅主力軍。顯然,這不僅有失公平,也與個人所得稅的宗旨不符。據(jù)國家統(tǒng)計局2008年10月30日公布的數(shù)據(jù)顯示,今年前9個月城鎮(zhèn)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192元,而當前個稅起征點為2000元,也就是說即使是拿著的工資低于平均工資,普通工薪階層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上調個稅起征點,讓那些在平均工資線左右的職工不再納稅,這部分人群是職工中的最大群體。
上調個稅起征點,雖然對巨額的財政支出需求可能構成一定壓力,但這種壓力正好能成為“優(yōu)化財政支出結構”的動力。筆者認為,個稅起征點不僅要上調,而且要調到合理位置。如此,方能彰顯稅收政策的公平性,也有利于國家刺激消費、擴大內需政策的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