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詭云譎的上!搬烎~”式執(zhí)法,26日官方終于出面“定風波”:浦東新區(qū)道歉并承認,孫中界事件中執(zhí)法人員確實使用了不正當手段取證,當時的乘客果然是“鉤子”。 真相大白。 10月14日,事件發(fā)生;10月20日,浦東新區(qū)政府聲稱執(zhí)法絕無“釣魚”行為;10月26日同一個區(qū)政府,終于向真相屈膝。這是又一次傳統(tǒng)媒體與網絡民意聯(lián)手申張正義的完勝。 這一事件貌似塵埃落定,但遠未劃上句號。以公權力的面目,慫恿和鼓勵的“釣魚”行為,已經讓很多人很多事傷痕累累。它掀翻的傷口,并不那么輕易能夠愈合。 首先,想像一下,如果血性少年孫中界沒有忍痛斷指自證清白,會引得輿論嘩然,并報以密切關注嗎?浦東會一再為這個才來上海三天、不知輕重的河南小子啟動重新調查嗎?在上海成為公開秘密多年的“釣魚”式執(zhí)法,會由此走向無奈的終結嗎? 一根傷殘的手指,雖然掀開上海交通執(zhí)法不正當取證的黑色帷幕,卻仍然令人心酸:弱勢百姓要討回公道,要自證清白,難道總要付出這樣血淋淋的代價?6年前,大學生孫志剛因未帶身份證被廣州警方強行收容,并被毆打至致死,他用27歲的生命代價,終結了粗暴落后的收容遣送制度;3個月前,28歲河南農民工張海濤不得不以“開胸驗肺”的代價,證明并維護自己是職業(yè)病受害者的權益,由此提醒人們高度關注職業(yè)病防治制度的改革;現(xiàn)在,輪到了孫中界——難道真如魯迅所言,在中國,哪怕是搬動一張桌子,也要流血? 鉤斷了孫中界手指的那根由政府執(zhí)法部門放出的“鉤子”,再一次鉤出百姓維權的傷痛記憶。改革開放三十年了,對弱勢群體而言,制度性維權的正常路徑仍然極不暢通。 這根攪動了全國輿論的“鉤子”,還鉤斷了百姓助人為樂的善念,更鉤傷了政府公信力。 根據人民網輿情監(jiān)測室26日公布的“2009年第三季度地方應對網絡輿情能力排行榜”,“釣魚執(zhí)法”成為排行榜上十大“輿情熱點事件”中最有損政府公信力的事件。曹景行先生曾為此發(fā)表評論說,政府不能陷害自己的公民!跋莺Α倍,觸目驚心——這句話,還可以換一種方式:某些政府部門或官員不能通過陷害自己的公民來陷害政府。 是的,最終受到嚴重傷害的,不僅是無辜被誣的公民,更有政府的公信力。浦東新區(qū)政府一周前的信誓旦旦,業(yè)已被證明是滿口謊言——先有“釣魚”行為,再在公眾面前公然作偽調查偽結論。公信力盡失的同時,真相才刪刪來遲。浦東、閔行兩個區(qū),在這方面如影隨形、相當默契。 這是一個大街小巷滿目寫著“城市,讓生活更美好”、“做可愛的上海人”的城市。然而,在這個城市,河南少年自殘了手指,浦東新區(qū)政府自殘了公信力。究竟誰受的傷害更大?能說得清楚嗎? 唇亡齒寒,百姓和政府本該是休戚相關的利益共同體。只有相互呵護,才有可能擁有更美好的生活。不是嗎? 事實上,當“釣魚”一案的相關責任人受到應得的懲罰,當不正當執(zhí)法帶來的巨額收入去向被公開,政府的公信力才會巍然屹立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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