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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5 作者:呂翔 來源:上海證券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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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社會上質(zhì)疑高校學費太高的聲音不斷傳出。教育部表示,大學學費標準一般來講是按照每名學生培養(yǎng)成本的25%來收取的,一旦成本核定辦法出臺,高校收取學費就有了依據(jù),教育部將根據(jù)新辦法重新核定現(xiàn)行的大學學費標準是否合理。
這則報道令筆者頗為困惑。難道現(xiàn)在的高校收費就沒有依據(jù)嗎?如果連高校收費依據(jù)都沒有,這些年來又是如何治理亂收費的呢?原教育部副部長張保慶就曾介紹過對學費進行核算的具體方法,顯然,現(xiàn)行的高校收費并非沒有依據(jù),而是有依據(jù)眾多高校并不執(zhí)行。
我們毫不懷疑教育部門的客觀公正,但同時也應該認識到,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提高比降低對教育部門更為有利。一方面,成本提高學費標準必然提高,高校的資金缺口就會變小,教育部面臨的來自高校的壓力也會減小。另一方面,收費標準一旦提高,教育部自身所面臨的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難度和工作量就會降低。鑒于教育部門與學校自身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成本核算不應由教育部門獨立承擔。
不僅成本核算應該由多方參與,公開進行,就連核算成本的方式,也應由多方參與,以使成本核算方式更為公正與客觀。
需要強調(diào)的是,我國大學學費已經(jīng)非常高昂,全國政協(xié)委員孫繼業(yè)指出,全國高校的人均學費近20年間上漲了25倍。資料顯示,我國學生家庭所分攤的高校教育成本比例已高達44%,而國外這一比例通常在13%至15%之間。
因此,即使教育部最終核算出的教育成本大幅提高,也應大幅降低學生家庭所分攤的教育成本,而由財政承擔更多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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