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國鐵建曝出8.37億元天價招待費備受輿論關注,而今年中國鐵建等近四成央企隱去了這一數(shù)據(jù)。據(jù)統(tǒng)計,披露2013年“招待費”數(shù)據(jù)的上市公司共有1049家,合計花去招待費62.35億元,比2012年同期下降10.9%,但招待費貌似下降的背后,多數(shù)央企管理費明細項下的“其他”科目出現(xiàn)明顯增長。(4月15日《羊城晚報》)
近四成央企隱去招待費的做法,其實在去年就已現(xiàn)端倪。有媒體報道,去年前三季度的財報中,包括中國鐵建在內的一些央企就不見了招待費的蹤影。以此而言,如今的結果不算意外。在去年的中國鐵建天價招待費事件的處理結果中,共通報批評57人,黨紀政紀處分1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相關領導還被誡勉談話,按理說這一處理不可謂不嚴厲。但為何沒有引起改善,而反倒令本就云山霧罩的招待費更為模糊,令人深思。
從字面來看,已公布的央企總的招待費較之2012年確實下降了10.9%,但在近四成央企沒有公布的情況下,這個結果的準確性顯然存疑。而在招待費下降的同時,面目模糊的“其他”費用卻增加了7.8%,與招待費的下降金額幾乎持平,這之中是否有某種關聯(lián),不得不讓人生疑。如果“降低”的招待費真被轉換成“其他”費用,所謂“下降”又有何種真實意義和信服度?
頗顯諷刺的是,公眾此前對于天價招待費的監(jiān)督乃至相關部門對于事件的處置,不僅沒有換來更為透明而有說服力的“下降”與公開,反而使得賬目更為模糊,這種“監(jiān)督”反向結果的出現(xiàn),問題到底出現(xiàn)在哪兒,或許從公開的模式就不難看出。就在天價招待費的調查處理結果剛剛公布,部分央企在第三季度的財報中就索性隱去了招待費這一名目,如此強烈的對比,為何沒有引起監(jiān)管部門的注意?央企的財報公開難道沒有統(tǒng)一的強制性標準,可以“各自為政”?公開之后的倒查機制在哪里?諸如此類的疑問,顯然是監(jiān)督效果變異的重要推手。
如今這樣的結果,顯然讓人看不到絲毫的整改誠意與行動。要消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底氣,顯然不能僅僅靠公眾的監(jiān)督與個案式的整頓糾偏。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天價招待費事件的處理結果中,還定下了一條制度化的監(jiān)督舉措。即央企的監(jiān)管責任人要對監(jiān)管效果“簽字背書”,彼時引發(fā)輿論的普遍贊譽與期待。如今看來,其真正效力幾何,已然不容樂觀。面對“高而隱”的央企招待費,如何讓“簽字背書”的責任追究機制落到實處,顯然比討論怎樣減少招待費更為迫切。不妨追問一句,“簽字背書”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