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8日向社會公開了中央本級2012年“三公”經費預算執(zhí)行和2013年預算安排情況。數據顯示,2013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9.69億元,這一數據比去年的預算執(zhí)行數減少1.26億元。 要讓人民過上好日子,政府就要過緊日子。今年兩會記者會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就削減政府開支約法三章。對于居高不下備受詬病的“三公”經費來說,只減不增的莊嚴承諾引發(fā)了民眾的好評與期待。 值得欣慰的是,此次公布的2013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預算,的確做到了這一點。1.26億的真金白銀省下來,民生支出又能多一分保障。不過,預算減少只是削減“三公”第一步。 首先,強化預算剛性。在美國,財政預算超支要負法律責任,所以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來華時只能坐經濟艙,不敢超出定好的預算標準。反觀我國,目前,《預算法》涉及預算法律責任的條款僅有3條,而且都是追究行政責任,給予行政處分。盡管審計風暴年年刮,超標準列支“三公”經費屢見不鮮,卻沒有人承擔法律責任,造成了極壞的“破窗效應”。全國政協委員段祺華建議,增強《預算法》的法律效力,將浪費國有財產、隨意突破《預算法》的行為入刑,必須以嚴格的刑事責任強化預算的制度剛性,真正讓“三公”預算成為難以逾越的雷池。 其次,盯緊其他支出。按照目前的預算科目分類,部門預算支出一般分為“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兩大類!盎局С觥睂儆凇叭祟^費”,定員定額,預算管理相對嚴格,許多部門只是把正常的招待費、小型會議費用歸于其中!绊椖恐С觥眲t沒有具體的標準,部門隨意性支出很多,一些違規(guī)的“三公”經費支出就被轉移到項目支出尤其是“其他項目支出”中去。 據中國人民大學的一項調研,在一些地方政府的預算中,說不清道不明的“其他支出”數額巨大,最高的能占本級支出的40%左右。對此,必須改革預算編制方式,變按功能分類為按經濟分類,防止“其他支出”成為“三公”經費馬甲。 此外,還須控制經費源頭。對于一些部門來說,財政撥款只是小頭,實際支出主要來源于行政事業(yè)性收入、預算外收入等非財政撥款。目前尚未納入國家預算管理的這部分收入數量比較龐大,科目也很龐雜,就中央一級財政看,大量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都在其列,數量很難掌握,存在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間。即使財政撥款的“三公”預算減少,一些部門也完全可以堤內損失堤外補,從非財政撥款中撈取油水。十八大報告提出,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決算的審查和監(jiān)督”,必須徹底消滅預算外的收入和支出,讓政府部門所有收支都接受人大的審查監(jiān)督,從而為“三公”消費隱性增長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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