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針對房地產市場的“國五條”實施以來,除了房地產交易中心的排長隊景象以外,假離婚也成為各地的獨特景象。近日,上海閔行區(qū)民政局在婚姻登記中心門口,居然設立“樓市有風險,離婚需謹慎”大幅公告警示牌。 坦白說,婚姻自由是合法公民的合法權利,法定的婚姻受法律保護,離婚也是公民的自由。日前有人提出因為房地產市場的政策實施而要甄別、打擊假離婚,真是非常有趣的說法,離婚本質是一個法律的問題,因為一項政策而要試圖減小人們離婚的自由,非常不可取。 這場假離婚潮里,人們真正需要考慮的是制度與道德的關系。制度與各種政策,原本是要將社會引向一個有規(guī)制的狀態(tài),并通過制度和政策的實施來激發(fā)各種效率、釋放制度紅利。無論是法律還是制度,它們盡管看起來鐵面無私,但是實際上都應該有道德的根基。盡管有道德基礎的制度不一定是好的制度,但是,好的制度一定是有道德根基的,否則,它將是無本之木。 房地產市場的政策引發(fā)了人們婚姻生活領域內如此之大的漣漪,并不是一日之功,20%的賣房個人所得稅,只是一根稻草罷了。市場經濟的車輪已經前行三十余年,盡管市場框架已經搭建,但各種制度尚處于完善之中,市場經濟的理念歪歪扭扭地深入人心,市場道德卻依然待建,社會征信系統(tǒng)還依然在設計之中!袄孀畲蠡钡挠^念單刀直入,嵌入了很多人的內心,甚至不惜漠視以往的道德與倫理。這種“道德滑坡”的逆轉,在很多方面都表現出來,尋租現象、無良的企業(yè),以及可以犧牲情感與婚姻換取利益的個人,等等。 “假離婚”其實更是一種無奈。因為,現實生活中,與人們息息相關的房子,價格都很大地超越了普通老百姓的支付能力,并且,在缺乏其他理財產品和投資渠道的社會里,房產成了人們一種主要的投資渠道,這也是“政策市”的后果,一夜之間你可能機緣巧合會多增加一筆財富,但一朝功夫你也可能損失好幾十萬。普通人坐這種財富“過山車”的能力極其之差,只好出此下策。 更需要明白的是,普通老百姓對于與自己息息相關的公共政策,缺乏影響的渠道,公共決策過程中并不能有效吸收來自公眾的意見與建議,F代公共決策理論認為,只有經過了政策相關方都參與的公共決策系統(tǒng)產生出的政策,其執(zhí)行效率才是最高的。因為大家都參與了博弈,盡管最后的政策結果不能保證絕對公平,但大家也相對較能接受。因此,很明顯,假如公共決策系統(tǒng)不能吸取他們的意見,普通老百姓就會有明顯的“對策心理”,他們會想出各種對策以消解政策,有時候甚至有辱斯文。 制度應該有道德根基,它的實施應該促成一個更有序的、更道德的社會,如果結果相反,那么就應該好好想想。道德方面的問題,也不是單一某個制度造成,社會道德的重建亟須找到一個方向,在道德重建方面,制度與法律的實施效果應該是有助于道德重建,相輔相成,而不是消解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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