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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3 作者:傅光云 來源: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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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審計署發(fā)布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2011年度審計結果。結果顯示,在審計的939個項目2031.80億元規(guī)劃總投資中,有63個項目、26個施工單位、4個勘察設計單位、8個監(jiān)理單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不合規(guī)、勘察設計不到位的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審計署對55個項目進行竣工決算審計和133個項目進行工程結算審計發(fā)現(xiàn),各項目均不同程度存在完成投資額不準確、多計工程款等問題,審計共核減工程價款4.77億元,占送審金額63.53億元的7.51%。在審計報告中,三臺縣2011年新建政務大樓外墻面,超標準使用中空鋼化玻璃幕墻裝修,面積1993.84平方米。最大的一間單人辦公室面積66平方米,超出縣級直屬機關科級干部使用面積9平方米標準的6.3倍。其他一些地方也出現(xiàn)了不同程度的問題。16個項目存在違反招投標規(guī)定程序,直接指定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商等問題;2個項目存在招投標不嚴格、不規(guī)范的問題;6個項目違規(guī)轉分包承包工程。 上述審計結果表明,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出現(xiàn)了權錢交易、貪污腐敗、奢侈浪費、枉顧民生等諸多方面的問題。看到此審計結果,回憶起當年汶川發(fā)生地震時,舉國震驚,全民悲哀,全國上下,眾志成城,捐錢出力,一心幫災區(qū)的情景,筆者就傷心、難過、失望之余,更感到憤怒:當年我的捐款落到了哪個貪官手中?又為哪個腐敗分子“奉獻”了一份愛心? 早在2008年汶川地震發(fā)生后不久,就有人告訴筆者,一些在西部搞工程的人,當時紛紛跑到了汶川地震災區(qū)“發(fā)財”,說只要有關系,有路子,那兒發(fā)財?shù)臋C會就特別多,筆者當時還不信,因為黨中央、國務院對災區(qū)重建工作特別重視,三令五申要求保證災區(qū)重建工程的質量,并且強調各級機構要加強資金使用的監(jiān)管,嚴格審核,要對人民負責,對社會負責,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處理。 中央的三令五申,在當時確實起到了震懾的效果,當?shù)匾恍┑胤焦賳T也表示,將努力管理好每一筆善款,使每一分錢用到救急的刀刃上。然而,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汶川災后重建資金達到1萬億元,其中國家撥款8000多億元,面對如此巨額資金,一些地方官員早已把此前的莊重承諾拋到九霄云外,變成了惟利是圖的地方官僚,他們“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把握著每一個錢權交易的機會,把善款卷入自己的腰包。 這些腐敗的地方官員早已練就了對上諂媚順從、對下作威作福的官僚作風,并信奉,“當官不為己謀利,離退回家空悲切”的當官經,把當官看成了一場生意而不是事業(yè)來做。他們忘記了作為共產黨員應該信奉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忘記了為人民服務的崇高宗旨,只會對黨中央的政策陽奉陰違,利用手中權力,為己謀私。 盡管汶川震后重建問題不算多,涉及金額比例不算高,但這是一個危險的信號,也是一場危險的游戲,將對我國的慈善事業(yè)產生巨大的負面作用,有數(shù)據(jù)顯示了這種影響的嚴重性:2011年,由于“郭美美事件”、“尚德詐捐門”、“中非希望工程”、“河南省宋慶齡基金會”等事件集體發(fā)酵,各類慈善機構深陷信任危機的泥潭,嚴重影響了公民慈善捐款的熱情,2011年的社會捐款總數(shù)145.2億元,僅為2010年的37%。 這十分可怕,作為地方為政者,如果不能按規(guī)章制度秉公辦事,首先失去的就是老百姓的信任,進而影響黨與人民的魚水情。 為了贏回民眾的信賴,為了大家有一顆永不泯滅的慈善心,相關部門有必要對這次審計出來的違規(guī)違法問題進行查處、追究相關責任,給民眾一個交待。與此同時,必須加強對地方為政者的道德教育,不斷提高執(zhí)政者的道德修養(yǎng),提高對金錢的免疫力,而更重要的是,必須強化制度建設,嚴格制度執(zhí)行,加強監(jiān)督管理,切實有效地從機制上防止腐敗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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