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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2 作者:尹衛(wèi)國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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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南國都市報》報道,海南省物價局擬于近期召開居民階梯電價聽證會,12名消費者代表計劃從海口等八市縣產(chǎn)生,報名日期為4月7日至11日,但截至10日已過去四天無一人自愿報名,為防止聽證會“流產(chǎn)”,物價局在其官方網(wǎng)站上“親躬”動員市民踴躍報名。 電價聽證涉及市民切身利益,按理說應(yīng)該社會關(guān)注熱情高漲,然消費者為何毫無興趣?一位網(wǎng)友說“聽證會本來就是哄老百姓的擺設(shè),不可能接受真正的民意!边@或許反映了市民的糾結(jié)心理,看來這個聽證會未開已失去公信力。 在百姓眼中,如今不少聽證會成為食之無味的“雞肋”。聽證會缺失信任,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聽證會普遍開成漲價會,群眾不滿意。二是許多聽證會僅僅是為完成調(diào)價程序而開,成了走過場的“秀”。 海南消費者“罷會”,讓一些部門很沒面子,說明價格聽證制度亟待改進。我國《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是2002年11月22日實施的,聽證程序與制度設(shè)計,與當今民意訴求有一定差距,修訂必要性顯而易見。筆者以為,聽證會要贏得信任,須著手以下三個方面改革。 首先要擴大消費者聽證代表人數(shù)。2009年12月,國家發(fā)改委對《價格聽證辦法》進行修訂,將消費者聽證代表由原先占聽證總?cè)藬?shù)的1/3擴大到2/5。這還不夠,建議消費者代表增至50%以上,這樣才能形成勢均力敵的博弈力量。 其次是賦予消費者實權(quán)。如今聽證會只是征求意見,價格決策權(quán)在部門手中,聽證結(jié)束,消費者代表的權(quán)利與使命便告終結(jié),是否漲價完全由公權(quán)部門說了算。筆者以為,聽證改革應(yīng)著力于解決消費者代表權(quán)利“虛化”,強化消費者在調(diào)查、取證、知情、參與最終決策等方面的實權(quán),如果過半以上代表否決調(diào)價方案,就應(yīng)終止。 第三是摒棄職能部門先入為主。當下聽證會千篇一律的做法是,政府職能部門先制訂若干個漲價方案讓消費者選擇,市民代表只能圍繞既定方案進行討論,不得“另辟蹊徑”再提方案。先入為主一是錯在職能部門“老大”思維,凡事一手操辦,漠視、“矮化”消費者平等地位。二是有強買強賣之嫌,法律賦予消費者的聽證權(quán)利被限制于提提意見,修修補補。價格聽證要公正、平等、和諧,須去除先入為主,鼓勵消費者拿聽證方案。消費者方案雖然不夠?qū)I(yè),但能充分反映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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