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甘肅正寧縣榆林子鎮(zhèn)下溝磚廠門口,一輛大翻斗運煤貨車與一輛幼兒園學生接送面包車相撞,目前已造成21人死亡,死者中有19名為兒童。據(jù)悉,該校車核載9人,實載64人,事故原因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又一起校車悲劇。18個孩子用生命提醒我們:一定要盡快解決校車安全問題,沒有安全的保障,方便學生上下學的校車,很有可能會變成“奪命車”。 反思這次事故,“超載”一詞格外醒目。也因如此,有人認為如果沒有超載,悲劇或許就可以避免。但現(xiàn)實情況是,在我國極少有學校開通安全校車,特別在廣大的農村地區(qū),黑校車超速超載時有發(fā)生,埋下巨大安全隱患。 受經濟利益驅使,加上監(jiān)督監(jiān)管不到位,校車超載在一些地方已經成為通行做法。9月17日,媒體報道了河北省遷安市交警查出的一輛超載校車,本來只有8座的面包車,竟然密密麻麻塞下64名小孩。幸運的是在出事前被及時查處,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果難以想象。但也正是這種“不被查處就沒事”的思維,讓很多地方對校車隱患熟視無睹。 加強安全檢查,加大處罰力度,確實可以打擊違法運營,提前預防校車悲劇發(fā)生。但是我們也要看到,由于合法校車的缺位,黑校車的存在在很多地方具有“現(xiàn)實合理性”:校車營運者通過超載來降低成本,而學生家長也常常出于價格考慮默許車輛超載行為。 價格因素看似與事故無關,卻關系著安全的校車能否持續(xù)運營。例如,武漢市早在2005年就提出公汽校車計劃,但運營沒多久,公汽校車線路就不斷萎縮。究其原因,每輛校車只能載35人,按每人收費2元計,一天兩趟頂多能收140元,而一輛公交車每天營運成本需要600元。公交接送孩子雖然可以確保安全,但價格高了家長不愿意,價格低了市場又沒有積極性。實踐證明,把校車的方向盤完全交給市場,無論是在落后農村,還是在發(fā)達城市,都是靠不住的,不僅導致價格偏高,還會留下大量監(jiān)管漏洞。 在校車管理方面,國外有著許多的先進經驗,盡管有一些受經濟條件限制,我們還不能原樣照搬,但國家財政投入資金,將校車作為公益設施統(tǒng)一管理運營,則是通行的做法。而美國、韓國等國家除了為校車投入大量資金,還制定了限制超車、主動避讓等一系列確保校車通行安全的交通法規(guī)。這些都值得我們學習。 學生從步行上學、搭車上學到校車接送,這是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的結果,也是保證學生出行安全的必然選擇。面對校車安全隱患,當務之急,我們除了要加強安全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同時還要盡快建立安全校車制度,讓校車成為真正的公車,在安全方面有保證,在道路行駛時有特殊保護,真正成為孩子上學的“綠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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