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關心國內經濟生活的人而言,“價格形成機制”不是一個陌生的概念。近些年來,“醫(y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電價形成機制”、“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要素價格形成機制”以及“資源價格形成機制”等概念不斷呈現在我們眼前。這些概念的含義是什么,它們是怎么來的、對我們的生活產生了怎樣的影響等諸多問題,值得探討。 不可否認,“價格形成機制”源于價格變化機理。但是,它是一種介入性調節(jié)價格的制度安排。說白了,“價格形成機制”是人為地仿照價格變動原理而設定的價格調節(jié)方法。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價格形成機制”的特點:第一,表面上,它是參照價格的組成因素與變化原理而設計的,具有“仿生學”特征;第二,實質上,它是為了實現價格本身所具有的調節(jié)職能與功效。也就是說,設計這樣一種機制的意圖是希望通過價格安排能達到有效調節(jié)人們的利益與平衡市場供求關系的目的。那么,我們不禁要問,現實中這樣的機制真的如愿以償了嗎? 為方便起見,讓我們看看兩個實例: 一是藥品和醫(y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為了充分發(fā)揮價格杠桿調節(jié)作用,合理調控藥品和醫(yī)療服務價格水平,2009年11月,發(fā)改委、衛(wèi)生部、人保部發(fā)布《改革藥品和醫(y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的意見》,旨在兼顧市場各方的利益關系,對產品、服務等環(huán)節(jié)的價格進行人為調節(jié),以保障價格既反映市場需求以鼓勵生產與銷售,又符合消費者意愿而不致于負擔過重?梢哉f,原則上,這樣的機制只能是騎墻式的妥協——既想參照市場,又要照顧消費者的面子。這樣兩全其美的機制產生了怎樣的結果? 經過近兩年的實踐,到目前為止醫(yī)療市場呈現出以下特征:1、整體上,醫(yī)療服務系統(tǒng)投入不足,不能滿足市場需求;2、公私醫(yī)院反差明顯,公費醫(yī)院供給不足,人滿為患,民營私立醫(yī)院技術力量欠缺,服務質量不高,市場容量狹。3、醫(yī)療技術性服務收費低廉,“以藥養(yǎng)醫(yī)”成為醫(yī)院的生存之道;4、醫(yī)療專業(yè)人員收入不高,專業(yè)技術含金量不高,以致患者要通過私下的“紅包”來激發(fā)醫(yī)生的積極性以及保障醫(yī)療服務質量;5、新藥開發(fā)積極性不高,更換藥品包裝通過“新瓶裝舊酒”方法賺錢成了藥企的生財之道。 二是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我們現在采用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源于2008年11月獲批的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方案。其主要內容是:將成品油零售基準價格允許上下浮動的定價機制,改為實行最高零售價格。最高零售價格將以出廠價格為基礎,加流通環(huán)節(jié)差價確定,并將價格上下浮動8%降為4%左右。同時成品油定價機制以布倫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納斯(Minas)三地原油價格為基準。 這樣的成品油形成機制產生了怎樣的效果?毫無疑問,在這樣的機制下,企業(yè)的活動余地大了一些,企業(yè)獲得了一定的定價自主權;同時,成品油價格調整頻率加快了,與外圍市場價格變化聯系更緊密。不過,在這樣的機制下,成品油銷售處在只賺不賠的地位,成品油銷售、原油開采采購、加工等處在人為的割裂狀態(tài),油企賣油賺錢而加工虧損,民營石油與國有石油之間的良性競爭局面難以形成。我們見到的中石油、中石化壟斷成品油市場,以致成品油價格易漲難跌、消費者怨聲載道的現象就是這種機制作用的結果。 價格是在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過程中形成的,影響因素包括價格形成的基礎和決定價格的其他因素。理論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價格是在商品交換中形成的,主要由供給和需求兩方面決定。當供給大于需求時,價格會下降;當需求大于供給時,價格將上升。長期看,由于廠家會根據市場的變動調整他們的生產,價格一般會出現調適性變化。這是書本上通俗的價格理論的主要內容。但是,嚴格來講,價格理論的精髓不在這里。 價格,看起來簡單,實質上非常復雜。對此,經濟學上有一個常識,告訴人們如何對待價格:價格如何作用比價格如何形成更重要?晌覀兣e重若輕,反客為主,念念不忘價格形成機制,在價格形成機制上大費周章,恰好顛覆了上述常識。 價格理論告訴我們,價格不僅是成本、收益的量尺,更是競爭的手段。而且,在市場上,其競爭性職能所發(fā)揮的作用最為重要。比如說,為了與對手競爭,獲取有利的市場機會與更多利潤,企業(yè)可以實施低價策略,甚至不計成本大甩賣。由此可以看出,所謂的成本加成計價方法、以成本確定產品底價的方法等滲透著書生氣而脫離實際。由此而來的價格的能動性功能更是被決策者排除在外,從而徹底抹殺了價格所具有的強大的調節(jié)功能。 其次,影響價格的因素難以計數。比如在確定藥品價格時,要參考藥品的公益性、社會平均成本、藥品之間的比價關系、新藥的開發(fā)、藥企之間的競爭、醫(yī)療機構的銷售加成以及流通環(huán)節(jié)的差價率等等。在確定醫(yī)療服務價格時,既要考慮公益性,不同機構、不同職級醫(yī)務人員的服務價格,還要考慮技術設備的投資等。在這些難以窮盡的因素中,要考慮哪些因素、它們各自在價格中所占的分量等問題不是價格形成機制所能解決的。 所謂的“價格形成機制”,表面上遵循了市場規(guī)律,參考了供求雙方的利益訴求,實際上歪曲了價格的實質,從價格的最終數字形態(tài)出發(fā)將定價因素、定價環(huán)節(jié)割裂開來,變成了可以人為控制的獨立的、孤單的環(huán)節(jié)與過程,大大降低價格所具有的靈活性,并將價格的預期性功能、競爭性功能盡數抹煞。 在中國,采用“價格形成機制”確定產品價格的做法主要用于資源類、公用類、公益類產品上。這樣做的意圖非常明確,即擔心這些產品價格上漲會給消費者帶來巨大的負擔。不過,市場并不理會這樣的善意,也不會無故體恤高價的痛苦。30年來的經驗告訴我們,只有讓價格機制充分發(fā)揮作用,我們才能看到理想中的生氣勃勃、價廉物美的生活局面。因此,按“價格形成機制”確定產品價格的范圍要大幅壓縮,成品油、生產要素以及資源類產品完全可以放開價格,不必拘泥于穿小鞋的價格形成機制。至于醫(yī)療服務價格,要擺脫目前的困局,讓公益性醫(yī)院獨立門戶,單獨核算,享受補貼,讓其余的按市場規(guī)律行事,是唯一有效的出路。那種欲借“價格形成機制”形成和諧局面的想法注定會竹籃打水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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