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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地依次鬧出電荒之后,傳聞已久的電價上調終于成真。 5月31日的《京華時報》報道說,國家發(fā)改委決定,自6月1日起,15個省市工商業(yè)、農業(yè)用電價格平均每千瓦時上調1.67分錢,但居民用電不調價。 按照國家發(fā)改委價格司負責人的解釋,這次電價上調的原因是“目前電價太低,高耗能行業(yè)死灰復燃,所以需要通過價格手段抑制不合理需求增長”,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由于電煤價格持續(xù)上漲,不少電力企業(yè)處于虧損狀態(tài),無錢買煤發(fā)電,所以屢屢出現(xiàn)電荒,適當上調電價也是為了“保障民生”。 這些解釋在網上引來了巨大的爭議,有人認為,同為資源性產品,既然發(fā)改委能夠嚴控電價,為什么就不能嚴控煤價,在資源性產品的定價上,本來就應該更多體現(xiàn)“公益”而非“市場”。此外,電力企業(yè)虧損論也遭到了不少質疑,因為在人們的印象中,電力企業(yè)的待遇遠比一般企業(yè)要好得多。 爭議仍在,但漲價已成定局,現(xiàn)在與“漲價合理性”同樣應該重點關注的,是此次電價上調給民生帶來的影響。按照發(fā)改委的說法,由于居民用電不漲價,所以不會直接影響消費者物價指數(shù)(CPI),間接影響也非常有限。發(fā)改委經濟研究所所長劉樹杰更是認為,此次調價對通脹沒有明顯影響,間接影響是大概會拉高CPI0.05個百分點。 居民用電不漲價,所以對CPI沒有直接影響,理論上來說是成立的,但在間接影響這方面,我覺得卻應該慎言“非常有限”。雖然劉樹杰所長預計此次電價上漲只會拉高CPI0.05個百分點,但由于他本人隸屬于主導漲價的發(fā)改委,在沒有其他機構獨立測算數(shù)據出來之前,劉樹杰給出的數(shù)據是要存疑的。他會不會因為身份所限幫助發(fā)改委盡力減輕漲價帶來的震蕩呢?這并非毫無來由的揣測。 事實上,雖然此次居民用電沒漲價,但誰都很清楚,工商業(yè)和農業(yè)用電漲價后帶來的成本壓力,將毫無懸念地全部轉嫁到消費者頭上。最終為電價上漲埋單的,仍然是你我這樣的普通消費者,每個人都逃不過。更何況,資源性產品漲價巨大的傳導效應,我們已經在成品油漲價中屢次領教過了——最近菜價和日化用品大幅漲價,都與上游的成品油漲價有關。事實上,早就有人提出過,有關部門與其控制終端產品的漲價,不如嚴格控制源頭的資源性產品漲價,并且這樣做也更合理——資源性產品的公益性原本就決定了其價格應該受到嚴格控制。 更讓人擔憂的是此次電價上漲形成的示范效應——電價因為虧損論上漲了,天然氣呢?自來水呢?成品油呢?關于這些資源性產品,企業(yè)喊虧損的聲音都快把我們的耳朵磨出老繭來了。電價一漲,難保其他資源性產品不會跟風要求漲價,到時候,每種資源性產品會不會都以“對CPI影響非常有限”來游說發(fā)改委?發(fā)改委能不能扛?這些都是巨大的問號。 在電力企業(yè)運營成本不明的前提下漲價,本身已經沒有足夠說服力,“只會漲價”的質疑更讓資源性產品的公益性大打折扣,如此背景下,還要故作輕松地說“漲價間接影響非常有限”,哪能讓人感覺到這是在“保障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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