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與加快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國際論壇上,多名專家建言,“十二五”期間要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個稅起征點也是必要之舉。 盡管專家學者紛紛建言獻策,有關部門不斷醞釀,個稅改革仍是“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如果說給企業(yè)減稅能擴大內需,促進產業(yè)結構調整,為職工提高勞動所得提供動力的話,提高個稅起征點更是讓工薪階層直接受益。據(jù)美國知名雜志《福布斯》推出的2009年全球稅負痛苦指數(shù)排行榜介紹,中國內地緊隨法國之后,位居全球第二。雖然國家稅務總局駁斥說,中國的宏觀稅負在國際上屬較低水平。但是在“漲聲”一片的當下,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呼聲又強烈起來。 在個稅制度比較成熟的國家與地區(qū),個稅起征點已經與CPI漲幅等經濟指標掛鉤,實現(xiàn)指數(shù)化、動態(tài)化調整。比如,在德國,個稅起征點每年微調一次,以保障公眾收入不受影響;為了應對通脹壓力,我國香港地區(qū)多次大面積退稅,澳門地區(qū)兩次全民分紅,還富于民。 雖說提高個稅起征點會造成國家稅收減少的情況,但是這些問題可以通過其他途徑解決。比如,加強高收入者個稅征收監(jiān)管,防止偷稅漏稅、促進堵漏增收,就應該認真落實。稅務部門除了監(jiān)管普通工薪階層收入以外,同樣該拿出辦法對付隱性收入、灰色收入,倒逼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出臺。 據(jù)統(tǒng)計,2008年,在我國個人所得稅中,中低收入階層的納稅額占稅收總額的65%以上,而高收入者的納稅額占稅收總額只有30%左右。就算是被稅務部門界定為高收入者的12萬元年薪人群里,他們的家庭情況也千差萬別。每人贍養(yǎng)狀況與支出結構也不大一樣,個稅政策“一刀切”也不盡合理。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提高個稅起征點還富于民,應該提上決策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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