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增稅成為政府調(diào)控的主要手段,股市虛火,調(diào)高印花稅,樓市有病,增加契稅,甚至準備出臺房產(chǎn)稅或物業(yè)稅。在一些城市,一方面,政府賣地頻頻賣出天價,政府收個盆滿缽滿;另一方面,政府又繼續(xù)收高額的契稅等稅費。 政府增稅,那是出自于政績工程與權(quán)力擴張的沖動,增稅對政府來說多多益善?墒,令人奇怪的是,許多地方的人大代表也與政府一樣,同聲出氣,也異常亢奮地呼吁增稅:在北京、山東、浙江的兩會上,代表、委員建議開征物業(yè)稅以抑制房價;在上海的兩會上,有人建議開征“綠稅”以保護受到污染威脅的崇明島;甘肅兩會上更有人提案要求開征氣候變化稅、能源稅、碳稅、碳排放基金、碳信托交易基金;北京市人大也向中央提出了開征機動車環(huán)境稅的建議。 稅收與民眾財富增長呈此消彼長的關系,稅收增加得越多,民眾腰包的錢就越少。稅收不是不要征,但是,絕對不是越多越好。合理的稅收要考慮到調(diào)節(jié)貧富差距,要讓高收入者負擔相對多一些,而不是低收入者也承受相同的稅負;稅收也要考慮到以最少的錢做最好的公共服務,不是稅收得越多越好;運用稅收杠桿進行市場調(diào)控時,也必須考慮到是否還有其他有效的手段進行調(diào)控。 作為人大代表,不但不應鼓吹增稅,更應當是監(jiān)督和警惕政府增稅的沖動,要防范政府那雙“總想從老百姓腰包里掏錢”的手!安灰傁霃睦习傩昭锾湾X”不應該是溫孚江委員一人的聲音,更應當成為全體代表和委員的共識。在滿足公眾“知情權(quán)、參與權(quán)、監(jiān)督權(quán)、決策權(quán)”成為潮流的今天,代表、委員不僅僅是要審查政府的預決算,管住政府花錢的沖動,也要審查各種收稅的法律、法規(guī),管住政府收錢的沖動。 可惜,今天敢于說出“不要總想從老百姓腰包里掏錢”并付諸行動的代表、委員并不多,相當多的代表、委員在法律、法規(guī)審議上的發(fā)言更像是為政府背書,給政府的行為進行辯護,說到底,就是代表、委員中官員居多,還是在為他們自身利益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