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公眾關注的航班延誤問題,中國民航局近日再出重拳,在全行業(yè)加大航班延誤專項整治力度。民航局還重申了年初的嚴厲措施:由于航空公司自身原因每月受到兩次警告的航班,其時刻將被收回;航班延誤4小時以上,因航空公司飛機調配和自身服務等方面原因造成的嚴重延誤,取消航空公司該航班本航季時刻,并不再受理下一航季航班時刻的申請,被處罰的航空公司在本航季內不得在同航線上重新申請航班。(《京華時報》8月22日) 航班延誤是個老問題,今年似乎比往年更加嚴重。前不久有一次航班在關閉艙門近6個小時后才起飛,中國民航局副局長夏興華竟以“機票上注明的航班時間是飛機關艙門時間,不是飛機起飛的時間”來回應。按照夏興華的解釋,那次航班根本就不算是“延誤”。在輿論的強烈質疑之下,中國民航局終于又使出了“重拳”,即規(guī)定“預計延誤超過4個小時航班要及時取消”?墒,這能算是“重拳”嗎? 票都賣出去了,很多準備工作也都做好了,航班卻要取消,這對航空公司來說,肯定要造成很大的損失。因此,民航局的這一“拳”看起來確實挺“重”的。不過,“重拳”出不出卻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預計航班延誤超過4個小時”。誰來“預計”呢?當然是航班所屬的航空公司,因為民航局或其他航空公司無法預計航班延誤的時間。也就是說,使不使用這一“重拳”,由當事的航空公司自己來決定。如果出現(xiàn)了延誤超過4個小時而航班沒有取消的情況,航空公司完全可以用“沒有預計到延誤會超過4個小時”來搪塞,而消費者也不可能證明航空公司“預計”到了。因此,這一所謂的“重拳”,其實只是“花拳(繡腿)”。 真正的“重拳”并不是沒有,比如“賠償”。2006年6月,當時的民航總局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出臺的《航班延誤經(jīng)濟補償指導意見》規(guī)定,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4小時以上,航空公司要對旅客進行經(jīng)濟補償。這一措施若能落到實處,一定能極大地促使航空公司提高航班的準點率。然而,這一“重拳”在高高舉起之后,似乎就停在空中了。4年多來,航班延誤的情況不僅沒有得到改善,甚至越來越嚴重,但幾乎沒有聽說過“補償”之事。 在這次專項整治中,中國民航局又“重申”了一系列的嚴厲措施,但“賠償”沒有出現(xiàn)在“重申”之列——中國民航局是認為不需要了,還是長久未用而遺忘了? 真正的“重拳”棄之不用,沒用的“花拳”卻舞得山響。這不能不讓人懷疑中國民航局整治航班延誤的決心和誠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