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4月20日刊登題為《山西忻州:限價房項目建成公務員小區(qū)》的文章,披露山西省忻州市首例限價房被公務員高價倒賣,從中牟利逾五千萬元。該報道引起媒體和網民的廣泛關注。網民怒斥此類事件,責問公權失范為何屢見不鮮。 當日,忻州市政府即在官網上對該報道予以回應。有網民對其辯解提出質疑,更多網民則要求對此案一查到底,對徇私腐敗干部嚴懲不貸。
“官方辯解有點扯”
20日,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網站上,一行通欄標題異常醒目:“關于對新聞媒體‘山西忻州限價房成公務員小區(qū)——市直機關干部轉手倒賣牟利’報道的情況說明”。文中解釋稱,該小區(qū)為商品房項目,為完成限價房建設指標而將其上報為限價房。市政府已要求對這些“商品房”倒賣者發(fā)現(xiàn)一戶處理一戶。 和訊網博主鄭渝川認為官方的辯解“有點扯”。他指出,如果忻州市官方的回應為真,那么在不享受任何優(yōu)惠、補貼、照顧的情況下,公務員緣何能以每平方米2318元的價格買到“環(huán)境和各方面條件在忻州市排行第一”“高起點設計,高水平建設”“將成為忻州城區(qū)地標式建筑群”的房子,又怎能實現(xiàn)如今每套加價的轉手倒賣?從《經濟參考報》記者暗訪轉手倒賣的公務員房主的情況看,后者均持有多套房產,根本不是官方聲稱的“住房緊張”人員。 作者“陳國琴”在紅網撰文質疑:“如果這真是一件好工程,那么,忻州市為何在上報山西省建設廳的規(guī)劃中,把該項目定性為‘限價商品房’?”博主鄭渝川也犀利指出,該小區(qū)項目規(guī)劃建設始末,地方主要黨政領導高度關注、親自過問,有關部門負責人還大談“站在講政治的高度,用講穩(wěn)定的態(tài)度、講大局的觀念、講是非的標準,集全局之優(yōu)勢,舉全局之力量,迎難而上”,這像是一兩個部門擅自“虛報”的做法嗎?
“‘忻州限價房’加重社會割裂感”
千龍網刊載作者陸敬平文章稱:“如果這也叫辦實事和民心工程,那么這樣的工程還是越少越好,因為它肥了機關干部的腰包,冷了百姓的心。” “總有些民生政策,在執(zhí)行過程中被生生異化;總有些掌權者,借職務之便尋租;總有些本屬自己的權益,被他人無情侵奪!毙吕司W博主“然玉”不禁慨嘆,“‘幸運’為何總是垂青權勢的一方! “然玉”提到,借職務之便撈房倒賣的作為,顯然毫無品質可言。其不僅加重了官民之間的割裂感,更讓民眾的現(xiàn)實福祉成為幻象。 新浪網博主“花玉喜”分析指出,官意任意主導民意,任中央這政策、那法規(guī),地方政府官員就是不理你那一套,在他們的一畝三分地上,把自己的話當憲法。他們或公開掠奪,或打著各種合法旗號聚斂社會財富。國家許多宏觀政策被扭曲變異,造成大量國民財富通過非規(guī)范途徑流入權勢者手中。有的地方官員習慣小國為王,一切從自身利益出發(fā),就是不聽中央號令。官員嚴重背離執(zhí)政為民理念,完全和中央政策唱反調,嚴重威脅社會穩(wěn)定。
“鳩占鵲巢”如何收場
新浪網博主畢曉哲用“鳩占鵲巢”形容“忻州限價房”,并諷刺“這個‘公務員鳩’還是很霸道、很牛的‘鳩’! 對于這場引起眾怒的鬧劇,網民要求當地市政府追查到底!靶弥菔邢迌r房演變?yōu)椤莨佟椖浚髡賳T必須受到嚴肅處理,相關房產必須清退。不然,必將引發(fā)無限制的惡意效仿!”博主“花玉喜”表示,“當前,嚴格限制公權力,強化對政府、官員監(jiān)管,保證改變方向不偏離已是當務之急!” 《南方都市報》作者“但純”認為,有必要從制度建設上重視公務員撈取限價房的問題。他指出,將這種倒賣行為說成是“不正之風”或者“不誠信”實在是太輕了,這種行為有必要在以后的法律建設中定性為“詐騙公共福利罪”。這樣的事件,如果不上升到違法犯罪的高度,那么在未來,類似事件必然還會持續(xù)不斷地發(f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