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20日起,全國非居民電價每千瓦時平均提高2.8分錢。雖然這次電價調整暫不調整居民用電價格,但國家發(fā)改委價格司負責人表示,國家發(fā)改委擬在深入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在我國推行居民生活用電階梯式遞增電價,最快有望在明年第一季度實現。
這位負責人透露,初步考慮,對實行“一戶一表”的城鄉(xiāng)居民用電戶,將其月(年)用電量分為若干個檔次,對基本用電需求部分實行較低的電價,對超過基本需求的電量實行較高的電價。具體將由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充分論證后,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并嚴格履行聽證程序、報批后實施。
上個世紀70年代石油危機以后,日本、韓國及美國的部分地區(qū)對居民用電采取了階梯式電價的做法,將居民用電實行分檔定價,用電越少價格越低,用電越多價格越高。這樣,既能合理反映供電成本,又能兼顧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
上述負責人說,從供電成本的角度看,我國現行居民電價是嚴重偏低的。國外居民電價一般是工業(yè)電價的1.5-2倍。而我國長期對居民用電實行低價政策,據統(tǒng)計,2008年全國居民用電平均價格為每千瓦時0.50元左右,既低于工業(yè)電價,也低于平均電價。
目前,美國、日本、印度、韓國、馬來西亞、希臘以及我國的香港和臺灣地區(qū),均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電價制度,有些還將階梯式電價執(zhí)行范圍擴大到工業(yè)、商業(yè)等用電戶。多數國家采取階梯式遞增電價的形式,一般分為4-6檔。
其中,最低檔居民基本用電需求量,發(fā)達國家設定較高,發(fā)展中國家設定較低,如美國新澤西州最低檔電量為每戶每月600千瓦時,日本為120千瓦時,韓國為100千瓦時,埃及、伊朗為50千瓦時,馬來西亞為40千瓦時。各檔電量一般相差1倍以上,最高檔電價一般為最低檔電價的1.2-2.5倍。
此外,個別國家為保障低收入群體用電需要,還設置“生命線電價”,如日本中部和關西電力分別對居民用電量8度和15度以內部分實行免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