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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9 記者:呂曉宇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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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太原電
記者從山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從6月開始,山西省開展煤礦勞動用工專項整頓和排查治理,要求煤礦對招用人員必須實行全員培訓,持證上崗。
這次專項檢查規(guī)定,各煤礦必須配備專職勞資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勞動用工管理、職業(yè)培訓和工資分配制度。要按核定的生產(chǎn)能力科學定員定額,嚴控入井人數(shù),嚴禁以包代管或?qū)訉愚D(zhuǎn)包,不得對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yè)進行勞務(wù)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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