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紅火的股市讓梁某當初購買的股票狂漲,但當梁某要賣掉股票時,才發(fā)現(xiàn)15年前購買的股票人間蒸發(fā)了。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日前受理了這起股民起訴售股銀行和上市公司的股東權益糾紛案。 據(jù)悉,1992年,“北旅股份”以定向募集的方式增發(fā)了4500萬法人股。初入股市的梁某在建行北京信托投資公司以每股2元的價格購買了1000股法人股,并委托這家公司進行保管。 15年來,梁某雖沒有享受任何股東權益,但當下的牛市已經使股票的市值狂漲。當梁某想賣掉這些股票的時候,卻發(fā)現(xiàn)這1000股股票并沒登記在自己名下。當初賣給梁某股票的建設銀行北京信托投資公司早在2003年就被證監(jiān)會撤銷了。 梁某眼見15年的投資如今化為泡影,無奈之下將當初出售給她股票的建設銀行北京東四支行和“北旅股份”的兩家控股公司北京汽車工業(yè)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北京航天長峰股份有限公司告到法院,要求確認她具有股東身份。 法院受理此案后已經向三家被告發(fā)放了開庭傳票,建設銀行表示會盡快核實相關情況。此案將擇日公開開庭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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