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開局了,各地政府根據(jù)“十二五”規(guī)劃的要求,圍繞讓人民“幸!钡哪繕酥朴啺l(fā)展戰(zhàn)略。有的提出建設幸福家園,有的設計了幸福工程,還有的提出量化的幸福指標。讓人民幸福,是各級政府施政的應有之義。問題是,為了人民的幸福,各級政府具體應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
古往今來,不知多少哲人探討什么是人的“幸!保兄鲝埣皶r行樂在今生的,有主張但求來世上天堂的;有的強調(diào)物質(zhì)享受,有的注重精神追求。現(xiàn)代哲學家、經(jīng)濟學家、社會學家們探討什么是幸福,怎么能得到幸福的說法更是數(shù)不勝數(shù)。崇尚使用數(shù)學語言解釋社會現(xiàn)象的西方學者還提出過種種“快樂方程式”、“幸福指數(shù)”等概念和公式。應該說,對于幸福、快樂的抽象概念,心智正常的人還是有普遍共識的,但對不同環(huán)境中,不同的群體和個人來說,幸?鞓返木唧w內(nèi)容實在是千差萬別。因此,政府很難有計劃、按比例地向人民發(fā)放幸福。更何況,如有些學者所擔心的,一些地方政府有把幸!盎j筐化”的傾向,即把政府彰顯政績的各項工作指標,把“唯GDP主義”都裝進了“幸!边@只籮筐,如有學者所說,讓百姓“被幸福”。
以前的文學青年們常引用托翁的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自的不幸”。而今天的社會現(xiàn)實可能正好相反。幸福的家庭在追求各自的幸福目標,但許許多多家庭面臨著共同的不幸福。筆者認為,政府應該把更多資源用在消除讓人們感到不幸福,或曰痛苦的事情上,也就是減少對于幸福而言的負效用。
人的幸福需要有起碼的物質(zhì)基礎。在沒有滿足馬斯洛所說的最低層次需求——生理需求前,即在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資料沒有得到保障前,根本談不上什么幸?鞓贰R砸率硜碚f,有報道說,如果稍微提高一點目前的貧困線標準,中國的貧困人口數(shù)量將大幅增加,也就是說,按照稍微高一點的標準衡量,還有不少人衣食不周,未得溫飽。目前還有不少家庭所能享有的“住、行”條件,對他們的幸福來說,也還是一種負效用。因此,應該對各級政府實行“米袋子”“菜籃子”、“保障房”以及社會保障制度等方面的問責制。做好這些事,才能消除人民進入幸福起點的障礙。
在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后,對越來越多家庭的幸福來說,現(xiàn)有衣食住行條件的正效用正不斷提高,越來越多家庭的消費行為已經(jīng)進入了享受型。更多的家庭是在進入馬斯洛所說的高一級層次的需求——安全需求時,面臨著相似的不幸福。對社會治安、食品安全、生態(tài)環(huán)境安全、醫(yī)療藥品安全……的擔心幾乎牽動著每個家庭。這些事不是普通百姓通過自己努力所能解決的,市場力量也往往無能為力,只有靠政府的強制力量才能解決。各級政府守土有責,杜絕這些不安全因素,應該是目前最重要的職責,應為之付出最多資源。
至于人們?nèi)绾螡M足情感和歸屬、尊重乃至自我實現(xiàn)等更高層次的需求,尋求豐富多彩的個人幸福的具體內(nèi)容,還是更多地留給市場,留給百姓自己去做,不必勞政府定指標,做規(guī)劃。只要政府能提供公平、公正的環(huán)境,以中國人的才智和勤勉,肯定能靠誠實守信的勞動,創(chuàng)造出世界上最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