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6日電
全國人大代表、農工黨臺州市主委陳海嘯呼吁,加快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救助法的立法工作,避免社會救助停留在“紙上談兵”。 目前,一種司空見慣的情況是,老百姓一旦面對突然事件和陷入生活困境,依靠的往往是人們良心發(fā)現而進行的有限施舍。當發(fā)生自然災害有大批災民需要救助的時候,更高層次的應急救助才起動。陳海嘯代表認為,來自民間個人的救助,是令人感動的,同時也是偶然的并且是十分脆弱的。由于國家沒有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貧困人口的救助沒有走向法制化,得不到法律的保障。由于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來對社會救助形成約束,使得社會救助成為口頭上的“大道理”。 “我們需要的不只是一些好心人的‘施舍’,或者是政府有關部門的‘施恩’,我們需要的是法律的基本保障!标惡[代表認為,我們每個公民都應該在憲法的保護下,自然而然地,或者是理所當然地處在一個社會救助的系統中。社會救助制度作為保障困難群體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障制度,它是困難群眾的福音,也是社會穩(wěn)定的基石。 陳海嘯代表建議,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背景下,應該加快制定社會救助法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權和發(fā)展權;要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水平,確立以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制度為基礎,以醫(y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等專項救助為支撐,以社會互助為補充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要確立“政府主導、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合作、社會廣泛參與”的社會救助管理體制,同時確立以鄉(xiāng)鎮(zhèn)、街道、社區(qū)為基礎的社會救助運行機制。 同時,要通過立法明確將社會救助事業(yè)納入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并將各級政府對社會救助資金的財政投入納入財政預算,實行專項管理,并隨著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逐年增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