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教育廳和財政廳日前聯(lián)合出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評定標準(試行)》方案,將通過政府采購的方式向民辦幼兒園購買學前教育服務,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在較短期內(nèi)緩解“入園難”和“入園貴”問題。 據(jù)甘肅省教育廳介紹,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是指面向大眾、保教費收費標準與本區(qū)域內(nèi)同類型(指城鄉(xiāng))同等級教育部門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相當或低于,具備辦園條件,經(jīng)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幼兒園。 據(jù)了解,試行標準共六類36項,其中要求:經(jīng)當?shù)亟逃姓块T批準、取得《辦學許可證》以及收費不高于同類公辦園的1.5倍。其他指標分為行政管理、園舍建設、設備配置、人員條件、保育教育和收費管理六類。 甘肅規(guī)定,凡符合相應條件且達到測評指標要求的全省民辦幼兒園均可以按屬地原則,向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認定,并進行公示。成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將由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對其進行獎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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