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日前發(fā)表聲明確認波羅的海沿岸國家拉脫維亞已滿足加入歐元區(qū)所需的各項條件,批準該國自2014年1月1日起成為歐元區(qū)的第18個成員國。 按照歐盟相關法規(guī),拉脫維亞加入歐元區(qū)還須得到歐洲理事會和歐洲議會的批準。歐盟委員會聲明稱,歐委會已正式提請歐洲理事會近期批準拉脫維亞從 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啟用歐元。歐洲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有望在7月正式批準這一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