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中央統(tǒng)計局29日發(fā)布消息說,荷蘭2012年政府財政赤字占國內生產總值的4.1%,較上年雖下降0.4個百分點,但仍是連續(xù)第四年超過歐盟規(guī)定3%的標準。 荷蘭盡管采取了各項措施以削減財政赤字,但債務數(shù)字仍在增加,其中一個不可忽略的原因是對歐元區(qū)緊急救助資金90億歐元(約合115億美元)的貢獻。 統(tǒng)計還顯示,2012年荷蘭政府財政收入較上年也有小幅增長,這部分增長主要來自工資稅的調整以及公民醫(yī)療保險個人風險繳納金的大幅上調。此外,去年10月1日荷蘭實施增值稅上調至21%的稅務政策,也成為使政府財政收入增加的一項因素。 盡管如此,2012年荷蘭政府財政支出仍高于收入約240億歐元(約合307億美元),這部分支出主要用于失業(yè)救濟、醫(yī)療保健和退休福利等領域。此外,去年荷蘭政府債務占國內生產總值的71.2%。 根據(jù)歐盟1993年《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相關標準,政府財政赤字最多只能占一個國家國內生產總值的3%,政府債務只能占國內生產總值的60%。而無論政府財政赤字還是政府債務,荷蘭目前都超出了歐盟相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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