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從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獲悉,截至2012年12月底,山東全省已發(fā)放機構信用代碼證108.7萬張,多數企業(yè)、事業(yè)、社團等不同類型機構主動申領機構信用代碼證,取得了“經濟身份證件”。 據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相關負責人介紹,機構信用代碼是從信用的角度編制的用于識別機構身份的代碼標識,并在全國范圍內具有唯一性,便于識別和區(qū)分不同的機構。 2012年6月1日,山東省機構信用代碼證發(fā)放工作正式推開,信用代碼發(fā)放不向機構收取費用,在機構申請開立賬戶時同步辦理。 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建立機構信用代碼制度有助于推動落實金融賬戶實名制,有助于強化反洗錢工作手段。并且機構信用代碼制度建立起了機構信用代碼與現(xiàn)有其他機構代碼的對應關系,相關部門能夠依托機構信用代碼,在其他信息系統(tǒng)中準確定位機構,查詢有關機構的行政監(jiān)管、違法違規(guī)、守信違約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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