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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4 作者:韓潔 徐蕊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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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日從財政部獲悉,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自今年7月1日起在部分行業(yè)開展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涉及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銷售液體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行業(yè)。 分析人士指出,作為中國調整和完善農產品增值稅抵扣機制的一項重要舉措,此次試點是探索完善農產品生產和流通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抵扣機制的重要步驟,有利于解決農產品收購發(fā)票管理難、抵扣難、偷漏稅風險大等問題,優(yōu)化稅收政策和征管環(huán)境,促進相關行業(yè)的發(fā)展。 根據兩部門日前聯合發(fā)布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此次納入試點范圍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實施核定扣除辦法。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不再憑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但購進除農產品以外的貨物、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增值稅進項稅額仍按現行有關規(guī)定抵扣。 記者從兩部門了解到,鑒于中國農業(yè)發(fā)展水平較低,尚不具備將農業(yè)生產者納入增值稅征扣稅機制的條件,同時農產品流通及加工行業(yè)剛剛起步,無法承受不抵扣進項稅額所產生的成本壓力,因此中國對農業(yè)生產者自產的農產品實施免征增值稅優(yōu)惠,并允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免稅農產品時自行開具農產品收購發(fā)票作為抵扣憑證,按照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此外,將農產品進項稅額扣除率由現行的13%修改為納稅人再銷售時貨物的適用稅率。納稅人銷售的貨物適用13%稅率的,則扣除率為13%,納稅人銷售的貨物適用17%稅率的,則扣除率為17%。 分析人士指出,實行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同時將扣除率調整為產成品的適用稅率,可以解決各方對所謂“高征低扣”的誤解,也可以大大減輕農產品加工企業(yè)的增值稅負擔,有利于鼓勵農產品加工增值,提高國際競爭力,促進農產品加工行業(yè)的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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