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制作假冒“淘寶網”網頁的手段,以出售王菲北京演唱會門票為由,利用釣魚軟件,騙取上網事主6600元的三名黑龍江籍男子,日前,被北京市朝陽區(qū)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罰金人民幣1000元。
經朝陽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付某、劉某某、王某某于2010年11月3日,采用制作假冒“淘寶網”網頁的手段,以出售王菲北京演唱會門票為由,利用釣魚軟件,騙取被害人趙小姐向三被告人控制的支付寶賬戶付款人民幣6600元。后付某、劉某某、王某某被抓獲歸案。贓款均已退賠,F(xiàn)作案工具聯(lián)想牌筆記本電腦3臺、上網卡3張、U盤2個、摩托羅拉牌移動電話1部、移動電話號卡1張,均已扣押在案。
朝陽法院認為,付某、劉某某、王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公民的財產,數額較大,三人的行為觸犯了刑律,均已構成詐騙罪,三人是利用互聯(lián)網發(fā)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應酌情從嚴懲處。同時鑒于付某、劉某某、王某某當庭自愿認罪,積極賠償給被害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故對三人所犯罪行酌予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