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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參考報》記者從貴州省物價局了解到,從5月1日起,貴州省新建商品房轉讓費將由每平方米3元降至2元。 據(jù)介紹,除新建商品房外,限價商品房、棚戶區(qū)改造安置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轉讓手續(xù)費,按降低后收費標準的50%執(zhí)行。各地收取的新建商品房轉讓手續(xù)費應確保用于商品房交易有形市場的建設和經營,嚴禁挪作他用。 貴州省明確,依法進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賃行為免收租賃手續(xù)費,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續(xù)費。 貴州省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對建設項目及各類涉房收費項目的清理規(guī)范力度,嚴禁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職責過程中,擅自或變相收取審查費、服務費。對自愿或依法必須進行的技術服務,應由項目開發(fā)經營單位自主選擇服務機構,相關機構不得利用行政權力強制或變相強制項目開發(fā)經營單位接受指定服務并強制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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