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第二階段公開征求意見結束。這個“問策于民”的征求意見稿引發(fā)各界熱議,最尖銳的意見是,人們又提起了1993年的教改綱要,批評這個舊綱要提出的目標有多少沒有實現(xiàn)、為什么沒有實現(xiàn),并沒有評估過,而新綱要既回避了早前遺留的一些重大問題,又同樣缺乏階
段性評估的制度設計。
在我國歷史上,凡是稱得上“改革”的,其實施者莫不歷盡苦難,備嘗艱辛,冒著阻撓者的槍風箭雨,過關斬將,降妖伏魔,不惜付出血的代價,方能換來一片新氣象。要對積弊重重的教育進行“改革”,其難度可想而知,除了要有大智慧、大勇氣,首先得有大誠意。
而從各方對教改綱要的評價來看,人們考量教改誠意無非是從兩方面,一看“破”,二看“立”。不破不立,不立不破。若是教改綱要制定者不敢得罪人,不敢對舊制度動真刀子,只作些溫吞水般的“改良”,那么勢必積弊難除,積重難返;若是教改綱要提不出一些切實可行的新規(guī)則、新制度,那么即便暫時打擊了舊制度,也難保它不會死灰復燃。
無論是破是立,要在務“實”。求“真”才算務“實”。且不談這個新綱要進步有多大,人們最大的擔心就是,這個綱要是真的能付諸實施的“提綱挈領”的行動目標與計劃,還是“規(guī)劃規(guī)劃,墻上掛掛”的“有總比沒有好”的一個畫餅。公眾的懷疑是有經(jīng)驗作支撐的,很多方面1993年的綱要都已提及,但沒有實現(xiàn)也沒有檢討,比如1993年的綱要提出世紀末教育財政投入要達到GDP的4%,至今沒有兌現(xiàn)。又比如,新綱要“發(fā)展任務”部分提出的義務教育“實行縣(區(qū))域內(nèi)教師和校長交流制度”,這項政策事實上也已強調(diào)了很多年,現(xiàn)實操作中卻未見推進。
雖然改革阻力很大,但作為一個國家“中長期”的教改規(guī)劃,如果也只是停留在“雖不能至,心向往之”的“聊勝于無”的層面,恐怕是難以向公眾交代的。至于對是否有誠意的判斷,只要看綱要“破”的力度大小與“立”的操作性強弱即可。
比如對最具根本性的考試制度的“破”,綱要中提到要落實大學招生自主權,卻沒有涉及考生報考改革的內(nèi)容,有人就指出“讓學校有選擇、考生沒選擇的高考制度是不完善的”。再比如在“保障措施”部分提到要“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卻沒有明確教育資源的配置原則,用在基本的普及上多,還是投在最高端多,不得而知。新的制度建設一旦缺少具體的路線圖和時間表,操作性就很模糊,也很難讓人信服。 |